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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犯罪一案公开开庭

陕西检察 2022-06-19

日前,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牛红战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一案在蒲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永江,副检察长刘建明,员额检察官常世平、张瑜娟共4人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蒲城县人民法院院长王玉琦作为审判长开庭审理,蒲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新闻媒体等旁听庭审。据了解,该案是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办主任石列,扫黑办副主任范玉峰等深入该院进行庭前指导。

办案及庭审前

成立专案组。案件受理后,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成由检察长闫永江担任组长,副检察长刘建明担任副组长,2名员额检察官为成员的专案组。


提前介入侦查。因该案涉案人数多、涉及罪名多、被害人多、社会影响大的特点,检察长迅速带头两次提前介入该案,对侦查机关的取证方向、取证程序以及进一步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多次召开公检案件讨论会,先后向侦查机关书面发出多份补侦提纲,从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和汇总、预审突破等方面引导侦查,提升案件质量。


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专案组加班加点,仔细审查证据材料,全面把握案件事实,连续牵头召开专案组案件分析会、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就案件的定性、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明确意见,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涉黑案件快速办理。


做实庭前工作提升庭审效果。组织召开庭前筹备会,明确公诉团队出庭分工,完善举证、质证方式,并参加县法院庭前会议,对案件的程序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归纳了争议焦点,进行了证据展示并与被告方辩护人就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为庭审奠定了良好基础。


庭审中,闫永江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公诉团队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根据庭前所掌握的各被告人不同程度的认罪表现、悔罪态度等调整讯问顺序,以交叉讯问、当庭对质、一问一证等对15名被告依法讯问,并对指控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分别出示了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据悉,牛红战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一案的整个庭审活动预计将历时两天。截至发稿,庭审还在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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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蒲城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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